品方生命禮儀-常見問題-治喪後禮節

台灣民俗治喪後禮儀

◎ 出殯後全體家屬可恢復日常的儀容修整。
◎ 牌位供奉回家者,需每逢農曆初一、十五日為往生者早晚供飯,直到對年合爐為止
◎ 出殯後尚未進行的七及百日,尚須繼續連絡祭拜。
◎ 出殯後到百日之間,親友間的婚喪喜慶均不參加(但禮金可託人代送)出殯後可換孝或寄孝,仍須到對年才能完全除孝;換孝即由重孝(粗麻)轉換改佩戴孝(毛線)寄孝則是將孝誌平日寄放於牌位旁,遇做七、百日或對年再行佩戴
遇年節
◎ 家有新亡未滿一年者,在一年內的民俗節日(如:春節、清明、端午、中元、重陽)祭拜祖先時,一律提前一天先祭拜新亡靈,(祭拜時間為中午前);節日當天在照常祭拜祖先。
◎ 春節過年不買甜糕,端午節也不包粽子,若需要酬謝親友的年節饋贈,應該以白糖或味精為回禮
◎ 年初二出嫁的女兒應買張紙製床鋪(新床)回娘家,年初三,孝男準備紙錢連同新床一併焚燒給新亡的往生者使用。
入廟宇
◎ 一年內家屬應避免進廟宇祭拜(出嫁女兒在百日內不能進廟宇),但佛寺及土地公廟例外,年節期間不拜天公(玉皇大帝)家裡的神明爐和祖先爐也暫勿整理
◎ 一年內盡量避免裝修內部,避免到別人家拜訪作客,與人相逢後亦不道「再見」。
百日
為超渡亡靈的科儀,可自行祭拜或聘請誦經者誦經
祭品包括:一碗飯十二碗菜、三盤水果、三個紅龜粿一個海棉蛋糕、臘燭,鮮花各一對。、三色金、七支小銀、蓮花九朵
對年
為超渡亡靈的科儀,可自行祭拜或聘請誦經者誦阿彌陀經。祭品同百日
合爐
或稱結爐,將新亡靈之基本資料(如姓名、生歿日期)寫入祖先牌位內,象徵新亡靈已成為家神,同受後世子孫奉祀。可於對年當日或另擇良日吉時,由一位師父主持合爐科儀(時間約60分鐘)
祭品包括:一鍋飯、一鍋菜頭丸仔湯、六盤菜量多、四盤水果、牲禮、酒、半斤
湯圓、三個紅龜粿、三個發糕、2支福金、2支壽金、9支刈金、9朵蓮花、7支小銀、鮮花蠟燭各1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