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殯葬事宜時你不可不知!

何謂禮儀師?成為禮儀師的資格?

過去民眾對殯葬業的觀感,多為「土公仔」的刻板印象, 伴隨民眾消費意識逐漸提升、先進國家現代化經營理念陸續引進,國內「送行者」加強自我專業形象的努力,已漸受社會之肯定。如何繼續提升國內殯葬服務專業素質,誠為政府、 民眾與業界普遍的共識。藉由推動禮儀師專業認證制度,將更加吸引優秀人才進入殯葬服務業,進而帶動整體殯葬制度繼續革新。

依照 101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禮儀師管理辦法》第 2 條 規定,凡具備「領有喪禮服務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修畢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殯葬相關專業課程 20 學分以上」、「於中華民國92年7月1日以後經營或受僱 於殯葬禮儀服務業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 2 年以上」等 3 項條件,得向內政部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

依照「禮儀師管理辦法」規定,禮儀師證照不是用「考」的,而是「申請」。具備以下三項資格就可以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

一、領有喪禮服務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 (國家考試)。

二、修畢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殯葬相關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

三、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經營或受僱於殯葬禮儀服務業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二年以上。

品方生命禮儀-關於禮儀師-禮儀師管理辦法

禮儀師證照取得後,其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前六個月內,還要檢具在六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學校、團體,完成專業教育訓練30個小時以上證明文件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禮儀師證書。

至於申請禮儀師需修畢殯葬專業課程20學分,其課程內容需跨三個科學領域,包括:

一、健康科學領域─殯葬衛生學

二、社會科學領域─殯葬管理學

三、人文科學領域─殯葬文化學

殯葬禮儀服務人員如果沒有具備「禮儀師」資格,即以「禮儀師」名義接案或進行服務,或是在名片上印有「禮儀師」頭銜者,則依法規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禮儀師」與「喪禮服務人員」
由於新聞媒體的報導,原是被視為卑賤的殯葬行業,這些年來吸引許多優質的年輕人投入。許多人在探詢:「怎麼樣才能成為禮儀師?」而坊間的補習班也順勢開辦許多「殯葬禮儀研習班」、「禮儀師養成訓練班」、「喪禮人員證照輔導班」…等進修課程。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劃,「禮儀師」猶如「律師」、「建築師、「會計師」一般,是要獲得「國家考試」通過才能執業的「專門技術人員」。這與目前一般人認知的「禮儀師」,就是「喪葬事務的委任者」有很大的不同。

也就是說,《殯葬管理條例》裡的「禮儀師」是要「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考試院國家高等考試通,才有資格執行業務的「禮儀師」。也因此,原《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未取得禮儀師資格者,不得以禮儀師名義執行前項各款業務。」並且在《殯葬管理條例》第39條裡規定:「禮儀師之資格及管理,另以法律定之。」明定禮儀師應另定「禮儀師法」專法規範。

這種必須經過考試院國家高等考試的「禮儀師」,自是有其一定的素質與專業涵養。其立法原意,是要提升臺灣的殯葬產業文化。故在原《殯葬管理條例》第39條規定:「殯葬服務業具一定規模者,應置專任禮儀師,始得申請許可及營業。」

然而,這項美意在當時卻有其現實上的困難。如專業養成教育的缺乏,以及與產業實際狀況落差太大。所以主管機關內政部把《殯葬管理條例》裡的「禮儀師」暫時擱置,轉變為勞委會職訓局的「喪禮服務人員」技術士。亦即是和「美容師」、「水電技師」同樣,屬於「技能檢定考試」的「技術士」。並於民國97年開始,進行丙級檢定考試。取得資格者,稱為「喪禮服務人員丙級技術士」。

目前許多人把「喪禮服務人員乙、丙級技術士」考試,稱為「禮儀師考試」;把考試通過者稱為「禮儀師」;或以「禮儀師」自稱,協助家屬辦理各項喪葬事務。這些做法與觀念,實際上是完全錯誤的。

為了落實「禮儀師」證照制度,內政部積極推動《殯葬管理條例》修法,於民國101年7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的修正條例中,改為第46條規定禮儀師資格規定,並公告《禮儀師管理辦法》。

至此,禮儀師證照核發有了依據,禮儀服務人員沒有取得證照,不能隨便自稱禮儀師,否則將觸法並受到罰鍰。
如何成為禮儀師(非喪禮服務人員)?

豐富的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是一名禮儀師最基本的要求。因此,禮儀師的養成是需要時間。從學員、助理到禮儀師,一般都要有1 ~ 3年的學習時間。許多人以為自己有膽量敢碰觸屍體,就認為自己可以擔任禮儀師,賺取高額薪資,這是錯誤的想法。

至於坊間許多的「殯葬禮儀研習班」、「禮儀師養成訓練班」或「喪禮服務人員證照輔導班」等職業訓練課程,內容與實務有很大差距,或可視為喪禮進修課程或證照檢定考試的輔導課程。結業後,仍須經過實務學習的養成,才能勝任禮儀師職務。

許多人以為獲得「喪禮服務人員」技能檢定考試通過,就是禮儀師。實際上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禮儀師」專業是一場喪禮的指導人員,英文稱呼為「Funeral Director」,意為「喪葬指導人」是相當貼切。一場喪禮,從接體、豎靈、入殮到出殯、火化、晉塔,相關的殯葬事務都是由禮儀師負責規劃、分工、督導完成。禮儀師同時也要對喪家負責。從臨終關懷、禮儀諮詢,到各項喪葬禮儀的協調溝通,都是禮儀師的職責。禮儀師也有責任給予親家屬適時、適當的悲傷輔導。

禮儀師蔡紹峰的話

禮儀師證書字號:(104)內民字第1040028971號

殯葬資歷:民國85年~迄今  約19年

殯葬相關學歷:91年台北市政府殯葬研習班72小時第二名

102年殯葬空大學分班,殯葬相關學科20學分。

103年乙級技術士班60小時。

喪禮服務證照:97年第一屆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103年喪禮服務第二屆乙級技術士。

曾經有同業問我?拿到禮儀師證照能夠做什麼?事實上我也曾問過自己?案件變多?地位提升?價格拉高?知名度上升…….等?

事實上都是否定的,我想所謂的禮儀師只是提升自我,因內政部的需求,是以要去研習許多殯葬禮俗的歷史及相關法規及各層級所涉略的科目,目的其實在於自我提升罷了。

基本上殯葬業是屬於專業的服務業,從以往傳統時代→提升為制服時代→提升為價格透明化時代(目前的時代,基本上只是外表的改變,事實上禮儀服務的內涵並未轉變)。

但所謂透明化時代,喪家往往都不懂,以致於一個空洞的契約(如龍X及國X等大型醫院標案的公司等等,除了使用的契約物品最一般初級型以外)未來要增加的項目及金額更是蠻大的一筆負擔,而服務上只是以利益為優先,這是一般公司的通病(畢竟葬儀的區塊是講求利潤的),但服務上我認為除了照表操課外,給予家屬最明確的資訊,更需了解喪家所需求的部份而去量身訂制,不必要用契約的方式去綁死而增加新多金額,必須了解生者及亡者的需求而考量,以單價估價去量身訂制,才能符合對喪禮的期盼,喪家了解葬禮的意義後,而業者去做心靈上的改變,讓喪家的心靈上得到圓滿,這才是殯葬禮儀最終極的目標,是以漫天喊價及增加項目,在一般的葬儀業者尤其是財團,時時可見。但在於我們的團隊,是不復見的。我們相信只求每件圓滿,能於整個喪禮中得到喪家之所需,讓喪家了解喪禮的功能,及安慰其心,這才是我們的終極目標。

禮不能癈,但俗可以改。為善由心開始,我想服務改革亦由我們為開始。期望服務由心開始、由心結束。所謂無心就是隨心認為應做的事。而不是以利益為優先,期望未來的禮儀是以喪家及真心為始,懂得為心的服務,這樣才能將殯葬服務業提升為真正的心靈服務業。

曾幾何時自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的癈除至殯葬管理條理的實施,暮然回首迄今亦十多載,然而依舊停頓不前的自我,因91年條例後一直修法,是以只充許我不断的向前進修,這幾年所修的的學分,告訴我:何謂的自我充實、何謂的自我提升、何謂的服務素質、更何謂的合理價位、以客為尊的觀念。 我想即使拿到禮儀師證照,如果不懂的頓悟,和以往亦無所區別。或許只是對自我的肯定,但假設本質不變,我想亦有愧於此張證照。今~我想是一個重新的開始,未來期望能走的更於貼心的服務,如此才不枉於自我。

禮儀師 蔡紹峰

內政部禮儀師證書

品方生命禮儀-關於禮儀師-內政部禮儀師證書-蔡紹峰

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品方生命禮儀-關於禮儀師-中華民國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蔡紹峰

生命禮儀研習班結業証書

品方生命禮儀-關於禮儀師-生命禮儀研習班第二期-結業證書-蔡紹峰

生命禮儀研習班獎狀

品方生命禮儀-關於禮儀師-生命禮儀研習班第二期-第二名獎狀-蔡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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